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州税公〔2025〕1号
| 发布时间:2025-07-25 11:16 |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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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等原因,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阻止出境决定书》(通州税阻〔2025〕10号)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具体文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南通港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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