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州税公〔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7-25 11:16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港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等原因,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阻止出境决定书》(通州税阻〔2025〕10号)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具体文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南通港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