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7-28 13:39 访问次数: 来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3号).xls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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