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泰州市华丰船用泵阀厂)

发布时间:2025-07-03 17:0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泰州市华丰船用泵阀厂:(纳税人识别号:91321204729002051J)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泰税二稽协通〔2025〕4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刘志利、王海翔

联系电话:0523-80575617

联系地址:姜堰区三星新村158号

附件:协助检查通知书-泰州市华丰船用泵阀厂.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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