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泰州市东方水带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7-03 17:0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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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泰税二稽协通〔2025〕5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刘志利、王海翔
联系电话:0523-80575617
联系地址:姜堰区三星新村158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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