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08:57访问次数:来源: 宝应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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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强制执行适用),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强制执行适用)宝税安强催〔2025〕8号.pdf催告书(强制执行适用)宝税安强催〔2025〕7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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