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2028年东西办公区食堂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10:52 访问次数: 来源:扬州局财务管理科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2028年东西办公区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C016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2028年东西办公区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87.40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87.40万元(三年),年度最高限价为295.80万元。投标按三年期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食堂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食堂餐饮服务、成本核算与控制、厨具餐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食材验收、加工、烹饪、分餐、消杀保洁和绿色食堂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00至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zc@yzrxgc.cn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供应商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好邮箱、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或送至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份,确认参加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9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提交要求:线下密封提交。

供应商应线下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文件应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薛先生0514-89333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0514-821016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