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送达公告〔2025〕6007号
| 发布时间:2025-08-11 10:2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苏南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2MADPBFJ13W)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责令限改通知书》(通税崇川限改〔2025〕06001号)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8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通税崇川限改〔2025〕06001号
江苏南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2MADPBFJ13W)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限你(单位)自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jiangsu.chinatax.gov.cn),或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A座二楼)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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