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49号)

发布时间:2025-08-13 10:5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高峰 0512-6982689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昆山承锐泰电子有限公司

91320583MA1UUWCK7Q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苏州税二稽 通 〔2025〕 75 号

2

昆山昌尔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1320583MA1UURCBXY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苏州税二稽 通 〔2025〕 76 号

3

昆山镭励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83MA1UQRN084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苏州税二稽 通 〔2025〕 77 号

4

苏州德陆杰电子有限公司

91320583MA1UULCM3L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苏州税二稽 通 〔2025〕 78 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