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乾亨)

发布时间:2025-08-15 16:23 访问次数: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江苏乾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3MA21XL1U04):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五叶集镇北街1号)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5〕109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一罚〔2025〕4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江苏乾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5〕109 号).pdf

          江苏乾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一罚〔2025〕49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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