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给镇江市紫阳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1:06访问次数:来源: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镇江市紫阳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1915668867286):

本机关于2024年6月24日向你(单位)送达镇开税通[2024]2286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款通知书),你(单位)在法定限期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伍佰肆拾陆万伍仟零捌拾捌元肆角(¥:5465088.4),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给镇江市紫阳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用)》.pdf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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