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申报催报公告(2025年8月)

发布时间:2025-08-26 17:01访问次数:来源: 武进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常州市豪林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191户单位: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详见附件:2025年8月催报公告送达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10月9日前限期办理纳税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2025年8月催报公告送达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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