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8-26 09:2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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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通过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文书,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灌云税伊山税通〔2025〕8150301号)。请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报送2024年度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灌云税伊山税通〔2025〕8150301号)具体内容见附件,你单位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灌云县幸福大道108号
联系电话:0518-88857263
联系人:封德新、季婕雅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灌云税伊山税通〔2025〕8150301号)
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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