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未按规定申报税款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7 14:4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典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等8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在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按应征出口销售额更正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加:税务事项通知书(催报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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