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无锡龙玺聚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4户)

发布时间:2025-08-28 09:3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陈浩 0510-8272382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催告书文号

1

无锡龙玺聚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1320213MA22C79D0R

锡税二稽强催〔2025〕7号

2

江阴市合圣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1320281MA1MF0DP8J

锡税二稽强催〔2025〕11号

3

无锡观澜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213MA21RR555E

锡税二稽强催〔2025〕12号

4

江阴市华南特种化纤有限公司

91320281760534160D

锡税二稽强催〔2025〕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