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常州勤裕印染有限公司等2户)
| 发布时间:2025-08-29 13:56 | 来源: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勤裕印染有限公司等2户纳税人:
你(单位)存在税款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文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催告书(常州勤裕印染有限公司).pdf
2.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催告书(常州维克特物流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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