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45号)
| 发布时间:2025-08-04 14:5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吴新华 0512-6959523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昆山佰岑辉耀贸易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ML3K414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178 号 |
2 | 昆山虎孟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NXLY89J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171 号 |
3 | 宏佳特殊钢(江苏)有限公司 | 91320583055235579A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179 号 |
4 | 昆山迪迈安商贸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MKHHA4M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180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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