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岔河税务分局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东税岔河送达公告〔2025〕1号
| 发布时间:2025-08-05 17:5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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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在境内,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岔河税务分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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