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无锡宝泰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

发布时间:2025-08-07 15:1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华山 0510-8522570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催告书文号

1

无锡宝泰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320214MA23073H00

锡税一稽强催〔2025〕5号

2

江苏宜星星晨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91320282687845236U

锡税一稽强催〔2025〕6号

3

无锡同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1320211576737670R

锡税一稽强催〔2025〕7号

4

宜兴市盛牛铜业有限公司

91320282755891817H

锡税一稽强催〔2025〕8号

5

无锡市泽运线缆有限公司

9132028234634963X9

锡税一稽强催〔2025〕9号

6

无锡航新科技有限公司

91320214MA20FHKP0M

锡税一稽强催〔2025〕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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