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关于送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1 15:4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千灯税务分局领取《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千灯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千灯税务分局

0512-5740145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文号
1
昆山市美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913205837945910169
昆税担〔2025〕39号
2
佳恩萨维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91320583MA1URJ2WXM
昆税担〔2025〕45号
3
昆山斯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91320583MABP4PX50J
昆税担〔2025〕55号
4
华韧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91320583074749962R
昆税担〔2025〕57号
5
昆山良器塑胶有限公司
91320583662702423G
昆税担〔202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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