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催告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0:3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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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纳税款并按规定缴纳自滞纳之日至缴纳之日的滞纳金。否则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未准期入库企业名单-催告公告0911.xls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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