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阴税通送达公告〔2025〕09号
发布时间:2025-09-12 14:58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孙明座等2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孙明座等2户纳税人: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八条。

通知内容: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2024年01月至2024年12月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款。限2025年9月17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如对本通知不服,依法应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在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附件:限期缴纳税款明细信息.xls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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