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送达公告〔2025〕1004号
| 发布时间:2025-09-17 16:3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市崇川区锐池酒吧: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崇川税通〔2025〕01010号)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通税崇川税通 〔2025〕01010号
南通市崇川区锐池酒吧:(纳税人识别号:32068219870915435601)
事由:办理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相关涉税事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姚宏飞(身份证号:320682********4356)名下在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存在非正常户,名称:如皋市宏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68268717351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规定,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至非正常户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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