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税一稽送达公告〔2025〕01081号
发布时间:2025-09-24 10:56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淮税一稽处〔2025〕9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税一稽罚〔2025〕48号)。处理决定如下:追缴你单位少缴的税款75,691.81元以及对应的滞纳金,并处罚款196,604.73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地点及方式: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吴文珍 0517-8363929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涟水辽东运输有限公司

91320826MA2055RB3U

税务处理决定书 淮税一稽处〔2025〕91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淮税一稽罚 〔2025〕48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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