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发润运输有限公司、淮安柯瑞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提供纳税担保)。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提供纳税担保)详见附件。
附件:淮安发润运输有限公司—责成提供纳税担保.docx
淮安柯瑞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