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新吴区金楼珠宝店)
| 发布时间:2025-09-04 11:0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锡税稽处〔2025〕102号,处理决定如下:
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张心一 0510-8272172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
1 | 新吴区金楼珠宝店 | 92320214MA1XLRCQ6K | 锡税稽处〔2025〕102号 |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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