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26-01-14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现将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4日
财税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