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皋税二分送达公告〔2026〕1号
| 发布时间:2026-01-15 10:4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三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82313860183Q)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皋税二分限改〔2025〕27号),请你单位及时按通知书中要求处理相关事项,通知书内容见附件。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皋税二分限改〔2025〕27号
南通三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82313860183Q)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吴窑镇江海商业楼”项目(项目编号:Z32068220180004)土地增值税清算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