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5:3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5年,江阴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无锡税务工作会议部署,对标无锡市局“双争”目标,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江阴样板”为主线,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责任链条,引领法治税务。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江阴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重点工作。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推进、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计划》,每月开展“第一议题”法治专题学习、定期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实现领导班子述法全覆盖,推动“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打造税收普法阵地。依托“税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组织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打造远望2号“税收普法之窗”宣传阵地,持续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优化执法方式,落实税务执法。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对执法记录仪资料进行检查,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合华东区域裁量基准明确执行口径,增加处罚裁量标准落地一致性。定期开展执法评查,按季度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失职失责行为精准问责,用好督察内审揭示重大问题的有效机制,明确重点事项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行口径,执行尽职免责情形适用清单,完善细化不予追责的具体情形,规范尽职免责工作流程。三是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化解执法争议。培育多向横通的公职律师交流平台,组织公职律师进驻江阴市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中心,提供税收法律援助,帮助化解涉税社会矛盾。在复议诉讼、涉税举报、信访案件中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类型和特点,以“岗位”“专长”匹配公职律师,组建专业综合应对团队共研共商,有效提升案件应对质量,促进案件结果的增值利用。同时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坚持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不上移。

(三)加强司法协作,优化涉税执行联动机制。江阴市税务局与公检法部门打破壁垒,构建“横向覆盖+纵向贯通+闭环管理”三维联动协作体系,实现法税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横向全覆盖,拓宽协作广度。通过各方联席会议破解协作堵点,联合签订《规范涉税执行联动机制工作意见》《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协作协议》等多项文件,明确各方职责清单,将协作范围从传统的司法拍卖,拓展至破产管理、民间借贷、刑事案件等全领域。二是纵向全贯通,延伸协作深度。构建市局统筹、分局落实、专人对接三级工作网络,市局法制股牵头开展跨部门协作,各基层分局设立专岗,明确专人直线联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常规事项即时沟通”工作要求,确保从线索移送、案件查办到税款入库的全流程高效衔接。三是闭环强管理,提升协作精度。制定《司法协作工作操作规范》,明确信息传递、案件移送、税款入库等多项工作流程的时限、标准和责任主体。建立协作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对法拍涉税、破产债权、民刑涉税等事项实行“受理-处理-反馈-归档”全周期跟踪,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督察内审,完善内控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常态化智能化防控机制,将任务统筹平台反馈数据精准性及结论完整性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疑点数量明显减少,反馈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二是牵头开展日常税源管理专项督察项目,围绕增值税发票相关疑点,完成指标的建立及疑点数据的筛选。三是严格落实合规性审查。配合纪检部门,做好相关专项风险分析筛查,着力提升执法问题线索移交数量与质量,深化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通过相关企业金三系统内申报表、纳税评估情况以及风险管理平台内该案纳税评估情况等资料分析,调阅案件卷宗,对案件事实、证据、执法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税收法治的内涵理解不深,在处理化解矛盾、解决执法争议时,习惯依赖行政手段,未能充分运用法律途径和程序保障税收工作的规范性与公正性。

二是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例如,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程序不到位、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影响了税收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熟悉掌握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在税收执法案件处理和税收风险防控等工作中,专业人才支撑不足,制约了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补齐工作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培养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坚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通过中心组集中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培养税务领导干部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裁量基准,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工作规则和配套制度,加大税收执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税务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多元的税务公职律师培养方式。一方面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专项培训,将公职律师培训纳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公职律师专项培训规划,对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另一方面建立公职律师交流信息化平台,提高业务能力,同时探索公职律师导师制度,为参加公职律师实习锻炼的公职律师,指定业务导师以提高实习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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