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6年第1期)
| 发布时间:2026-01-21 14:2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以及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企业或单位200万元以下).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个体工商户10万元以下).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其他个人10万元以下).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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