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7:4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锚定工作主线,立足区域发展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税收征管、税费服务、政策落实全链条中,全方位提升公开工作质效,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规范的税收环境。

(一)紧扣政策落地,深化主动公开实效。区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外部门户网站等载体发布信息。2025年,区局主动公开通知公告35件、工作动态5篇。围绕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热点话题,突出重点、放大亮点,及时撰稿、及时报送,积极提供直播答疑和政策图解等各类素材,被“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采用2次,“江苏税务”公众号采用2次,“南京税务”公众号采用17次。

(二)聚焦群众诉求,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解释说明,引导申请人准确表达诉求、正当行使权利。认真研读并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的处理规程,着力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2025年,区局累计收到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均依法依规按期处理、规范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完善管理体系,筑牢公开工作根基。坚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压实主体责任、畅通协作机制,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关、保密关。完善“先审查、后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审”规定,明确外网信息发布的审查程序与职责分工,对涉密、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等重点信息严格审核、加强保护,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吃透《条例》规定、铸牢合规意识,提升干部信息公开业务实战水平。

(四)强化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服务效能。2025年,区局严格落实平台建设规范化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各栏目定期更新、管理维护,对网页链接、附件文档及时自查自纠,保障信息公开平台高质量运转。建优建强新媒体矩阵,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法治·公平”税收宣传月活动,累计发布新闻稿件60篇次,其中中央级25篇次,中税报头版13篇次,持续放大宣传效应。线上线下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6次,传递税费政策最新动态。

(五)强化立体监督,激活公开工作动力。根据总局、省市局工作要求,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畅通内外部协调机制,针对可能引发舆情的事项提前防范,做好调查核实、整改反馈等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税收日常,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在重要社会事件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负面社会舆论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4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局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推动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但在以下几方面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信息更新存在时差;二是应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判断准确性仍需提高。

2026年,区局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落实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答复质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确保公开平台高效运行。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审查、及时公开,以协同联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建邺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区局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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