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0:16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严格依照市局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常态化公开、法治化运行、规范化管理、高效化服务、系统化监督的方向深化拓展。

(一)常态化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础。围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领导分工、通知公告等基础板块,系统梳理并发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59条,涵盖非正常户公告、欠税情况公示、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公告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法治化流程运行

我局持续完善制度安排,将信息公开要求深度融入政务运行、业务办理各环节,统一文书格式,紧盯关键节点,确保程序合规,实现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及归档等全流程管理。注重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双向沟通,准确掌握申请人真实诉求,加强关联事项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税费业务办理、政策规定咨询等事项的一体化格局,提升政策解读与释疑精准性,有效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我局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13件已按期规范办结,2件转入2026年继续办理,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起。

(三)规范化分层管理

我局严格遵循“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内容准确性、合法性和保密性等多重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与内容校对,层层压实审核责任,明确信息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及单位分管领导在初审、复审、终审各环节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信息发布前执行规范的审核程序。严格开展保密审查,切实防范失密、泄密风险,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根据信息性质差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区分设定公开频率与周期,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阶段性信息分时段公开,动态类信息及时公开,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依据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定期评估和时效性审查管理,对因情势变化或超过有效期的信息及时予以更新或标注。

(四)多维化公开平台

我局持续强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核心功能,坚持日常维护与常态化自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平台运行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链接有效、栏目清晰。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的协同建设与功能优化,畅通线下柜台申请办理流程,着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多角度覆盖、多维度支撑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矩阵,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我局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关注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定期收集、梳理咨询热点和共性疑问,主动前置回应社会关切,全年累计精准推送税费政策58批次,成功向6.54万户次企业推送信息63.56万条,实现智能互动15万次,人工互动4.2万次,政策传导时效性和服务精准性持续提升。

(五)系统化监督保障

我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引领职能,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我局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持续推进。不断完善常态化复审制度,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定期核查,构建涵盖“申请受理、任务分办、答复反馈、复核审查”全流程的监督闭环,确保各环节规范运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考评标准,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考核引导和责任传导,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推动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0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1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1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依申请办理时效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针对性有所欠缺,二是税费政策解读形式还需创新等。针对现有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紧扣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持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信息获取体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一是聚焦需求导向,提升政策回应精准度。强化政务公开与业务管理的协同联动,依托大数据分析手段,结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反馈的高频咨询与热点问题,动态梳理纳税人缴费人政策需求,绘制“政策热点图谱”,实现政策解读与公开内容的分众化、精准化推送,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创新表达方式,拓宽政策传播覆盖面。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积极推广图文解读、短视频、直播答疑、政策问答库等多元化解读产品。探索结合区域经济特色和纳税人群体特征,开发更多通俗易懂、形式新颖的政策宣传材料,提升政策知晓度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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