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4:47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滨湖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法定职责,在无锡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等信息62条。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政策主题,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TSC信用积分等,开展12场次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主动参与上级“漫解税收”“合规纳税小课堂”“税法小课堂”等新媒体专栏建设,累计在国家税务总局各融媒体平台发布10篇新媒体产品。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企合规经营发展等主题,积极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全年发布新闻稿件54篇。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1件已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予以答复,9件按规定程序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分类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涵盖信息采集、编制、审核、发布、归档等环节的操作规范、时限要求,确保各部门责任清晰、流程闭环。建立“三审三校、归口发布”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日常运维、内容保障,定期开展网站自查自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依法合规。建立健全从信息采集到发布的全流程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和监督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2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0

0

0

0

0

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1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两方面亟待改进:一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跨部门协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养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对于涉及多条线、多领域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开展内部会商与联动办理,确保答复内容的准确性。二是系统化开展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精准化培训,切实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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