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48 访问次数: 来源:扬中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镇江市税务局、扬中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持续优化公开方式,重点公开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社会最热门、反映最强烈的税收热点相关信息,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税务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聚焦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内容,持续规范公开信息,围绕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纳税服务、依法行政等内容,细化税费政策解读,传递税务便民举措,确保涉税信息公开无死角。严把公开保密关、内容关、时效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定期更新机制,涉税信息公告即时公示,工作动态实时更新,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税收信息提供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的原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受理、登记交办、审核答复全流程,确保申请人高效便捷获取信息。2025年度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已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内容审核,强化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和舆情隐患。根据网站巡检和测评反馈,及时处理无效、超期政府信息,开展错敏词排查与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合规准确。

(四)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平台日常更新管理,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开渠道,确保政务信息有效覆盖不同群体。线上巩固税务门户网站、征纳互动平台、新电子税务局等载体发布信息主阵地作用,实现公开内容“一站式”聚合;线下依托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设置政策咨询台、摆放宣传手册和海报等方式,精准推送涉税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注重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学习,定期制发工作提醒和通报,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加强结果运用,以考核评估促规范、促提升。2025年,我局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精准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需进一步拓展,部门协同力度、衔接效率亟待优化。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锚定提质增效目标,以创新思维优化公开流程、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维度、提升公开质效,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开赋能税务政务服务升级,着力构建更具实效的税务政务公开新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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