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0:1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园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提升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拓展和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及范围,聚焦税费政策,强化权威发布,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外网更新各类信息282条,累计在各级主流媒体刊(播)发各类税收新闻宣传稿件125篇次,新媒体推送各类图文、视频消息438篇次。围绕“税收·法治·公平”主题,扎实开展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七大类税收普法和税惠辅导活动。

(二)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畅通互联网在线申请、邮寄申请、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2件,其中50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2件已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夯实网站主阵地,充分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发布,保障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并定期对内外网站进行巡检,谨防网站发布风险。

(四)信息公开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程,按照公开权限做好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压实审查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对内工作考核方面,2025年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级税务机关绩效考核,严格开展检查考评;对外渠道保障方面,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渠道主动公布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2

0

4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3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2

1

1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44

2

4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针对政策解读生动性有待增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本机关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对复杂及涉多部门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跨科室研究会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下一步,本机关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本机关未发生相关收费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