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5:27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正式发布。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在上级税务部门及沭阳县委、县政府的统筹指导下,严格遵循《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紧扣税收工作核心目标,持续优化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效能同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沭阳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深化纳税服务信息公开,广泛普及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支持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积极推广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开展税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全年通过宿迁税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对政府“12345”热线转交的2043件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均逐一登记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举办“沭税青年说”访谈活动暨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企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与税务干部同台对话并直播,吸引超千人次在线观看。组织开展“走流程、听建议”专题活动,现场解答纳企业代表咨询,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涉税信息。同时,强化税收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在中税报4篇,央媒发稿20篇,省媒发稿16篇,市级媒体1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稳妥规范办结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确保政策文件、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该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合法合规发布每一条政府信息,2025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失信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栏目、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与地方宣传、媒体部门合作,依托第三方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光明网、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税收新闻稿件、宣传作品,通过新闻报道持续扩大税收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聚焦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征管改革等,开展“花乡税云”直播培训5场次,共计5321访问量,有力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公开保密审查,坚持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确保先审查后公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等政务联系电话,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更新速度未能完全满足公众期待。

2.主动公开内容覆盖范围不够广泛,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3.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标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打算

1.深入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实践应用,着力增加信息发布数量、加快更新频率,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对外公开。

2.紧密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回应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3.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与校对,重点核查文字错误及表述不规范问题,全力提升公开信息的严谨性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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