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5:2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区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贯彻落实条线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时主动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重要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以及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落实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用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优化内部办理流程,规范落实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要求,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准确规范。

(三)加强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持续抓好工作提升。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确保先审查后公开。规范账号管理,做好动态调整。

(四)发挥平台质效。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事项,累计在新华社、光明网等中央级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23篇次,较好宣传了区局税收工作。

(五)做好监督保障。对照上级有关要求,压实考核责任,细化考核任务。加强区局政务公开相关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和监督落实,确保区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经验积累不足,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局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强化大局意识,汇集工作合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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