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7:1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依托“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宿迁税务微博,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756条,在中国税务报发稿7篇;二是依托宿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740余条;三是依托本地媒体,局领导2次带队走进“12345民声在线”直播室,现场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通过电视、报刊、速新闻等发布税收政策解读及效应分析272篇,在《宿迁日报》发布6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例,在《宿迁日报》分别进行“合规经营 诚信纳税”“职工社保和居民医保缴纳”专题宣传;四是依托纳税服务平台,线上依托纳税人学堂、官方公众号推送政策、解答疑问,线下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特色活动,全年组织线上线下培训87场次,覆盖4.8万户次,发放资料17万余份,开展可视答疑23场,优化“政策找人”策略,按申报阶段分类推送政策31.56万户次。  

(二)持续优化信息管理。对标政府信息法定公开目录,牵头法制、征管、财务等部门进行信息公开最新事项梳理,确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政策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全领域、全流程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依托江苏省税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功能,合法合规发布每一条政府信息,2025年,共发布政府信息795条,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失信等现象。

(三)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持续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市局法制、税种、安全保密等部门协调和把关确认,严格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二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掌握其核心诉求,提高申请办理精度,对于不规范申请诉求,尽量耐心做好解释疏导;三是主动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稳妥答复。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功能。一是优化外部网站信息公开功能,按照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原则,将信息公开细分为8个模块,每个模块再按性质、业务类型细分展示;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积极与宿迁主流媒体合作,创新打造以“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为主的全媒体宣传矩阵,自主策划创作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操作实务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产品24个,部分产品被税务总局、省局新媒体平台采用。通过聚力整合资源、拓展载体,优势互补,多维度同步公开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地适应群众多元化获取信息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持续推动监督考核。修订年度绩效考核规则,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具体考核指标,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体系,半年进行一次监测、检查,及时通报各单位存在问题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4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15

4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2

0

4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2026年,我们将牢固树立“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意识,通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严格信息内容审核、加强绩效考核应用等举措,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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