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4:3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持续巩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地位,全年累计审核发布各类税收政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2012篇,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拓宽宣传矩阵,深化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合作,全年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刊发税收宣传稿件143余篇(次),进一步扩大税收工作社会影响力。“苏州税务”服务号、订阅号粉丝总量达150.7万,累计推送视频图文消息共计395篇,阅读总量达123.9万次。有效发挥新媒体便民服务优势,“点对点”推送涉服务举措和优惠政策762条,涉及纳税人145万户次,新媒体平台已成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税收资讯和服务的主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优化“接收-办理-答复”全流程,建立申请事项分类处置机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精准回应合理诉求。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信息公开管理持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公开范围、审核标准和操作流程。强化审核把关,从合法、合规、准确、保密等多维度全面审查公开信息。加强组织领导,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督导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公开内容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内容针对性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围绕税收优惠、办税流程等热点,梳理纳税人缴费人高频咨询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常态化指导,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梳理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供基层参考借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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