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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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26-01-30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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