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限期缴费公告(2026年1月)
| 发布时间:2026-01-06 14:58 | 来源: 武进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桐毓晨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7K99PR1N):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详见附件:2026年1月催缴公告送达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于通知送达后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6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