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欠税公告(企业或单位)2026年第1期
| 发布时间:2026-01-08 16:5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县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 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2026年第1期欠税公告(企业或单位).xlsx
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
2026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