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部门联合宣讲养老服务领域税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6-10-10 14:5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联合南京市民政局,面向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税费政策宣讲会,帮助养老服务企业全面理解、精准适用税费政策,全市49家代表性养老服务机构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税务干部系统解读了社区养老税费优惠、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优惠、老年服务机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三项政策,细致讲解了政策变化、适用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并结合企业实际列举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合规申报。活动中,税务部门还发放了调研问卷,收集企业在政策理解、优惠享受、办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对集中度较高的问题,税务部门进行了现场解答,对个性化复杂事项建立问题台账,会后一对一辅导解答。

“这次宣讲加深了我们对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公司规范享受政策、加快发展的信心。”南京红叶林康庐颐养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赵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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