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宜兴合景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2 10:5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张晔  0510-8522577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检查通知书文号

1

宜兴合景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20282MA267NAHXB

锡税一稽限改〔2026〕22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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