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10:3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徐州瑞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木桦辉木业有限公司作出税务检查决定。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相关《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附件:1.《税务检查通知书》徐税稽检通[2026]81号.pdf

           2.《税务检查通知书》徐税稽检通[2026]80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10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