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81号)

发布时间:2026-10-12 13:1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如下:拟对少缴的2018年企业所得税192399.71元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96199.85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程川 0512-6520512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文号

1

苏州国鼎电力设备配套有限公司

91320508559306078B

苏州税稽罚告〔2026〕56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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