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二公〔2026〕33号
发布时间:2026-10-12 14:5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如皋鼎轩贸易有限公司、如皋甬大贸易有限公司、如皋港甬贸易有限公司、如皋恒伟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如皋磐雅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顾翔、于玥 联系电话:05138354262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具体文书文号

1

91320682MA1MB75T7U

如皋甬大贸易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检通[2026]130号

2

91320682MA1MB0EY6D

如皋港甬贸易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检通〔2026〕127 号

3

91320682MA1MB76304

如皋恒伟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检通〔2026〕124号

4

91320682354596198J

如皋鼎轩贸易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检通〔2026〕125号

5

91320682354596956M

如皋磐雅贸易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检通〔2026〕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10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