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二公〔2026〕35号
发布时间:2026-10-12 15:0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南通迈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昌顺燃料有限公司、南通言畅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邵爱军、万佳颖   联系电话:05138354973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具体文书文号

1

91320612MA1X4LCB4T

南通迈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税通〔2026〕45号

2

91320600MA1NU55N7Y

江苏昌顺燃料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税通〔2026〕46号

3

91320612MA1MMNWPXW

南通言畅纺织有限公司

通税稽二税通〔2026〕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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