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106号)

发布时间:2026-10-14 13:4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顾欣欣  座机电话0512-6982628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文号

1

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91320505MA1MQ6JR9J

苏州税一稽罚告〔2026〕179号

2

苏州沐丰果业有限公司

91320506MA27280N8T

苏州税一稽通〔2026〕286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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