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106号)
| 发布时间:2026-10-14 13:4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顾欣欣 座机电话0512-6982628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文号 |
1 | 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 91320505MA1MQ6JR9J | 苏州税一稽罚告〔2026〕179号 |
2 | 苏州沐丰果业有限公司 | 91320506MA27280N8T | 苏州税一稽通〔2026〕286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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