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10-29 09:1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0510-8522556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告
|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 1 | 无锡市烁之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320292MA26EG9J9 | 锡经开税 税通〔2026〕61010号 |
| 2 | 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无锡创新中心 | 12320200MB1W26199Q | 锡经开税 税通〔2026〕61011号 |
| 3 | 无锡艺投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3202115911053644 | 锡经开税 税通〔2026〕260914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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