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关于苏州市相城区英才学校《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14:4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苏州市相城区英才学校:

我局于2026年6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你(单位)至今仍未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现将《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领取书面文本,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 系 人:龚显明

联系电话:0512-6575019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苑路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单位(个人)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文书号

1

苏州市相城区英才学校

52320507689166915C

相税社强催〔2026〕10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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